7月5日,曾流亡境外7年之久的“天网”行为百人红色通缉令第16号嫌犯孙新涉嫌调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孙新涉嫌调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王鑫刚 图
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度中间局集中颁布针对100名涉嫌犯法的外逃国度工作人员、主要腐烂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孙新于昔时6月8日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他也是北京市第一个被抓回的被通缉人员。
北京市审查院二分院告状书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应用担负北京市消息出书局财政出纳,负责进出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元财政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方便,将单元公款共计2275.18万元转入其掌握的小我证券账户,用于证券生意业务并先后清偿472.46万元,其余1802.72万元尚未清偿。
孙新在法庭上。王鑫刚图
审查机关还指控,因被免除出纳职务,孙新于2008年1月至3月,捏造银行协议存款合同、协议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代资料,并完成工作交代。同年10月21日,单元解决银行营业时发明协议存款账户已销户,便请求孙新到单元解释情形。当日至23日,孙新从其掌握的用于证券生意业务的银行卡中掏出公款共计57.32万余元,并携带叛逃境外。
审查机关以为,孙新身为国度工作人员,应用职务上的方便,调用公款进行营利运动,数额伟大不退还,并携带调用的公款叛逃,数额伟大。犯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足,应该以调用公款罪、贪污罪穷究其刑事义务。
被告人孙新当庭表现对告状书指控的内容没有贰言。庭审中,他的辩解人指出,单元财政治理上的破绽是导致孙新走上犯法途径的原因之一。对此,公诉人以为,孙新的犯法行动是其主不雅恶性所造成,客不雅身分不是重要的。
另据国民网报道,2008年10月,孙新因案情败事,叛逃出境至东南亚地域。同年10月23日,北京市国民审查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调用公款罪对孙新立案侦察。叛逃近7年后,2015年5月,北京市追逃办获得孙新正藏身于柬埔寨的新闻,并于昔时6月8日将其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本案将择期宣判。
[ 白雪] 文章原题目《北京首个红通受审出纳调用公款两千余万》 #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