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日),记者从深圳市法制办懂得到,因为不顺应治理形势成长的变更等原因,深圳拟废除三项律例和两项规章,并面向社会各界收罗看法。
这三项拟废除的律例是《深圳经济特区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固体废料污染情况防治法>划定》《深圳经济特区旅游治理条例》和《深圳市管帐条例》。中华国民共和国固体废料污染情况防治法>
除三项律例外,尚有两项规章也拟提请废除。记者懂得到,宣布超22年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治理方法》或将被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所代替;《深圳市气候灾祸预警旌旗灯号宣布划定》(深圳市国民当局令第151号)也因《深圳市气候灾祸预警旌旗灯号宣布划定》(深圳市国民当局令第275号)的宣布克日掉效,从而被列入废除的行列。
废除律例和规章及解释已颁布在深圳当局法制信息网,"可于8月10日前,经由过程发送电子邮件至yangl@fzb.sz.gov.cn等方法提出看法。
[ 编纂部] 文章原题目《深圳拟废除《管帐条例》等五项律例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