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知识:什么是空头支票空白支票的概念是,单位签发的支票面值超过其在银行的余额或透支限额,无法生效。签发拒付支票是滥用银行信贷和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中国,银行应该根据票面价值的比例来惩罚签发不兑现支票的单位。
此外,《票据法》规定,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人的实际存款金额,即出票人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这要求出票人确保从签发之日起至付款完成期间,在付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支票金额。签发空白支票骗取财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签发不兑现支票骗取财产的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票据法》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拒付支票的处罚
根据中央银行的规定,支票在全国使用后,出票人出具的支票凭证将保持不变,
支票的即期付款期限仍为10天;在其他地方使用的支票资金可在2至3小时内尽快到达账户,一般在银行接受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达。为了防范支付风险,在其他地方使用一张支票的最高金额为50万元。处理支票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将暂时按照现行标准保持不变。
根据规定,禁止签发不兑现的支票。如果出票人签发支票,且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所签发支票的金额,则该支票为不兑现支票。此外
与保留银行签名不符的支票也被视为拒付支票。同时,对签发不兑现支票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签发不兑现的支票或其为盖章不一致的支票保留的签名,A.如果目的不是欺诈财产,A。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面值5%的罚款,但不少于元,B。持票人也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面值的2%;如果目的是诈骗财产,出票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空头支票的原因
近年来,,
中国人民银行在规范支付结算秩序、维护支票信誉、制止支票拒付行为等方面制定了有关规定和措施,做了大量工作。
同时,商业银行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积极行使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对日常支付结算业务中发现的拒付支票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然而,拒付支票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而且越来越严重。
1.企业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整体素质不高。
虽然"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已颁布多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每年都公开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咨询和宣传活动,以提高全民的结算质量和防范意识,,一些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对票据结算的基本知识和国家金融体系了解不多,对银行存款账户不进行登记或及时登记,不按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余额随意开支票。
甚至有的企业财务人员随意将保留银行印章的支票交给业务员进行购买。销售人员本人不知道单位的银行存款金额,因此根据自己购买的商品金额向销售企业开具支票,这导致支票不良。
2.经济效益差、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是支票不良的直接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手付款、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和记账商业信用难以满足企业商品交易活动的需要,需要使用支票结算工具来支付货款。然而
企业的经济活动也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这些经济效益差、信用意识淡薄的企业忽视了国家结算纪律和一目了然的信用基础。他们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里没有钱,冒着风险获得银行信贷,以获得急需的物资,开具空头支票,骗取销售单位发货,并无偿占用他人资金,严重损害了票据的严肃性,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同城票据的结算秩序。
3.“设立存款银行”的概念
而商业银行资金短缺也是造成空头支票的间接原因。一些商业银行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将存款任务量化为主要指标,让人们自上而下进行评估。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和目标,一些银行工作人员,,
特别是,柜台的会计师必须采取确保存款不会丢失的措施。他们往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钳制票据并截留资金,或在评估日不合理地退还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以确保付款人的资金不会流入其他金融机构,
使收款人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企业难以把握转账的中转时间,签发拒付支票时稍有误判。
4.银行对账户管理的松散控制是形成空头支票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由于银行间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商业银行对存款的高度重视,银行账户管理秩序在《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有所改善,目前已变得混乱。此外,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在规范账户行为方面的作用和法律效力有限,
一些商业银行未严格控制账户管理,违规为企业开立账户,导致企业开立多个账户,导致企业一个账户被罚款,其他银行账户仍可使用,因此,银行不知道如何惩罚拒付支票,而且惩罚很难有效。其他银行在向开户单位出售支票时,在支付结算办法中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一般一次一个账户出售支票,业务量大的可适当放宽"的规定,允许企业购买支票,,
这为信用意识差的企业利用银行账户管理松懈的现象开空头支票、骗取财物提供了机会。
5.对不兑现支票的发行人处罚不严、打击力度不够,是屡禁不兑现支票的根本原因。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商业银行的账户管理和未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拒付支票进行经济制裁的行为没有进行严厉处罚。第二,为了稳定客户和存款,商业银行特别是一些基层银行,
安抚和容纳开具空头支票并获得银行信贷的企业,不坚持罚款制度,而只是退票。这种自我保护鼓励了空洞承诺的行为。第三,公安,司法部门缺乏一套打击空头支票的有效手段。目前,商业银行对空头支票的处罚基本上都是对出票人进行处罚,或者停止结算业务,很少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司法等部门往往难以对当事人造成严重打击,到处逃避,,
这样,欺诈者就可以逍遥法外,继续使用其他账户签发空头支票以骗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