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应当根据日常工作和办公需要,在财务纪律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基本建设支出、设备、车辆、办公文化用品等消耗品支出和会议支出。
所有需要列入财务的办公支出项目均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车辆维修、汽油采购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招待费按招待管理制度执行)。
4.日常办公耗材的采购方法和程序。(1) 局领导和各单位领导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2) 办公室将全球办公用品需求情况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全球办公用品采购计划;方案一:(3)办公室将党组确定的自行采购计划通知各单位、办公室;(4) 采购费用凭税务发票报局财务部审核,并按财务规定报销;方案二:(3)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根据需求计划统一采购和保管;(4) 局领导和各单位办公室领导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领取,
收到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规定的金额;(5) 根据税务发票和采购物资明细表办理费用结算。
5.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采购方法。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者单项价值在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采购方式:(1)对于单项价值在元(不含)以下或采购总额在0元(不含)以下的大宗办公用品,各单位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采购时,必须先填写采购申报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
物资的用途及其他具体要求,报业务主管领导意见,报总监批准后在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2) 单项价值在元以上、采购总额在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单位办公室办理采购手续,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按照财务纪律的规定。需要政府采购的,由委托的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
由财政局结算。
6.购买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他办公电子设备。对于该设备的采购,局党组应根据办公需要的原则研究确定采购目录(见附录)。目录外的所有电子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不得采购。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目录项目的,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更新采购目录。
7.《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管理的原则执行,
谁输谁负责任。(1) 计划财务单位应当对购置的办公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指定相应的负责人。因工作关系发生的固定资产转移,应将转移清单复印件送计划财务单位备案,并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2) 负责人必须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精心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不得将办公固定资产用于私人事务。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本机关其他单位和非工作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贷款,
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单,注明使用年限,经批准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出借。借款人到期归还借用资产后,负责人应检查借用资产的完整性。(3) 因操作和使用不当、个人过失或故意损坏固定资产的,责任人或过失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当责令书面检查,并予以严厉批评。借款人应负责赔偿因借出固定资产而造成的损失。(4) 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
责任人应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如果固定资产在借出后丢失,借款人或批准人应赔偿损失。(5) 固定资产妥善保管后被盗的,由责任人写出情况说明,党组研究确定责任。
8.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1)固定资产已超过设计寿命,不能再使用。(2) 故障后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3) 由于设备技术水平落后,无法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
导致无法再使用。(4) 设备的使用成本太高,超过了设备本身的价值。
固定资产报废手续按相关财务规定办理,由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处理。
附件: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及其他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目录
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
1.整机(笔记本电脑);
2.计算机辅助设备:⑴ 主机,⑵ 机箱电源,⑶ 主板,⑷ 中央处理器,⑸ 存储模块,⑥ 硬盘,⒀ 图形卡,⒀ 陈列
⑼ 网卡,⑽ 模型⒂ 网络电缆,⒀ 键盘⒀ 老鼠⒀ 光驱(记录器),⒂ 软驱动,⒄ U盘,⒄ 数据电缆,⒄ 电力电缆,⒇ 特殊的电脑桌椅,⒇ ups和;
3.计算机支持设备:⑴ 打印机⑵ 扫描仪,⑶ 复印机,⑷ 高速打印机,⑤ 集成传真、扫描、打字等功能的一体机(6、7、8);
4.计算机软件:(1)办公必备的通用软件:① 操作系统,② 文字图表处理软件(word、Excel、WPS等),③ 杀毒软件,,④ 通用压缩功能软件;(2) 民政业务专用软件(一般由上级民政部门制作安排);
二、其他办公室电子设备
1.
电话
2.传真机;3.照明设备;4.数码相机;5.照相机